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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2020年扩大消费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
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全省疫情结束后服务需求的快速反弹,切实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疫情结束后全省服务消费快速增长的需要,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增加服务供给规模,提升服务供给品质,实现以丰补歉,尽可能降低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确保完成全年服务业增长8%左右的目标,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0年,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万亿元,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增速分别达到4.5%左右、6.3%左右、7.6%左右和8%左右。主要行业保持较快增长,全年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长12.5%左右,批发和零售业增长6%左右,住宿和餐饮业增长5.7%左右,金融业增长7.5%左右,房地产业增长5%左右,其他服务业增长11%左右。
二、工作任务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服务业行业发展特点和2020年我省经济工作总体部署,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3月初至5月底。这一阶段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主要任务是在坚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推动服务业行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业并实现正常经营、以丰补歉,尽快弥补一季度损失,筑牢全年增长的基础。
1.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实施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全面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疫和应急工作。保障交通物流畅通,严查封路和擅自设卡行为,确保生产生活资料正常运输。解决邮件快件进社区、农村投递难问题,实现快递投送和终端收货点、分拨中心正常运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配合)
2.抓紧组织企业复工复业。除明令暂停复工复业行业外,服务业企业3月10日前复工复业率达到100%;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有序推动沐浴、会展和客运企业正常化经营。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简化农民工和外地员工返程复工证明办理手续,做好因加班和薪酬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研究出台对策措施。抓紧了解国家和其他省(区、市)已出台的防疫情促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一业一策”原则,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服务消费的具体政策措施。(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大力推广“不见面”审批,探索实施“虚拟审批”“容缺审批”“并联审批”等模式,提高网上申报审批比例,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
5.加快项目工作进度。精准摸排解决服务业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防控保供企业贴息贷款力度,争取国家服务业试点示范落地,抓紧下达国家和省级各类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6.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交通设施,重点推进农村公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畅通物流大通道。加快改造信息基础设施,2020年底雄安新区、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石家庄市主城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5G网络基站达到1万个,推动2个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布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旅游景区升级改造。以创建提升一批高等级景区为抓手,强化景区设备检修升级,推动景区公路连接线、内部道路、停车场、旅馆、医疗等配套服务体系扩容提质,组织开发特色文艺演出、民俗展示等项目。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年内总数突破150个。(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8.支持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改扩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打造一批特色消费商圈和城市步行街,引导品牌便利店优化布局,推动商超企业对农产品直接采购,培育1000家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改造提升一批产地型、销地型和集散型市场。鼓励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9.支持扩大服务消费。在市、县城区和旅游景区全面启动“夜经济”布局,鼓励餐饮、零售、文娱体育等行业延长营业时间、开展促消费活动。加快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免税店、精品港货店建设。打造新兴消费新地标,培育一批“网红”打卡地,在保定、廊坊等环京津地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布局一批综合型特色消费小镇。(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等有关部门配合)
10.大力发展网络消费。支持石家庄、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出台我省推广跨境电商成熟经验的政策清单,着手建设40个公共海外仓和15个河北品牌境外展示中心。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升级换代,推进电子商务与网播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网上商品销售比例。全年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达到45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11.有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抓好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有序开展全省下半年重大会展和招商引资准备工作。对未落地的签约项目促其落地。(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1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500亿元“促复产稳投资补短板”、600亿元“抗疫情稳增长惠民生”和500亿元“稳就业促复产”金融支持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普惠性贷款力度,降低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综合费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配合)
13.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减免房产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和中小工商户定额纳税,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商务楼、商场、园区等对中小经营户减免和缓收租金。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和少裁员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对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和增加的相关费用,可纳入成本费用核算。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做好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等工作。(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第二阶段:6月初至9月底。这一阶段是服务业快速发展期,主要任务是深化上半年开展的各项工作,督导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利用暑假消费高峰,培育壮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巩固服务业发展良好态势。
1.全面促进消费需求。组织开展“端午节”消费活动,深入推进“夜经济”发展,全面改造升级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场所。做好促销场地、停车服务等保障工作。(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2.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工作。抓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全面满足服务业相关企业原辅料需求,做好迎峰度夏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3.推进服务业试点工作。深入推动国家和省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等试点工作,加快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建设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好重大活动。组织好第二届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第五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第七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百家央企河北行、百家科研院所河北行等重大活动,着力扩大服务业招商引资规模。(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消费高峰应急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针对服务消费高峰做好应急预案,严禁各类主体超设计能力运营,做好交通拥堵、公用卫生等突发事件的疏导、营救、救治等处置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延长闲暇消费时间。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灵活安排带薪休假,支持工作时间灵活单位实行阶段性集中办公、轮休、弹性工时、节假日调剂等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壮大服务业主体。抓好2020年全省服务业企业百强和创新领先企业50强评选活动,支持企业评选国家服务业企业500强,鼓励服务业企业联合重组,积极引进龙头领军企业,做好服务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探索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8.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对金融保险、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力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网上医疗、在线教育娱乐等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楼宇经济、“两业融合”等领域重大项目及各类平台建设,推动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流程、整合资源。力争年内新增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试点单位50家,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9.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加快推进雄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做大做强秦皇岛中医医院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抓好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等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园区和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第三阶段:10月初至年底。这一阶段是服务业发展冲刺期,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对服务业主要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攻坚攻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最后冲刺。
1.抓好假日经济。利用好2020年国庆和中秋节“黄金八天”,与京津及周边省份联合组织文化、旅游和商贸领域促销活动,深入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积极吸引省内外消费需求。(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双11”“双12”活动。支持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企业做好接单、仓储、快递等工作,与生产加工企业和供货单位全面对接,确保高峰期投递快捷顺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特色消费。抓好太行山、坝上地区的秋季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谋划开展“欢乐河北行”和特色果品采摘节等活动。抢抓崇礼冬奥会场馆试运行、承德国家雪上项目训练基地和涞源国家跳台滑雪训练科研基地一期投用等契机,促进全省冰雪旅游及相关行业快速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4.强化项目载体支撑作用。滚动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在确保一批项目竣工投运的同时,谋划推进一批新项目、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5.做好承上启下工作。着眼应对2021年元旦和春节消费高峰,推动餐饮住宿、零售批发、文化旅游、物流配送等企业扩规提质。(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职责,定期调度服务业发展、市场运行和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对服务业重点企业实施对口包联制度。省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加强监测预警、指导协调等工作。牵头部门要协调抓总,解决好各类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要主动沟通,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及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好服务、价格、质量等监管工作,严禁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达标服务,严防囤积居奇和突击涨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加强生产服务过程中的卫生防疫监管。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测引导。加强消费热点监测,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储备投放。抓好旅游、运输、餐饮、零售、文体娱乐等人流密集行业监测,及时发布道路交通、人流客流等信息,对群众消费需求、出行安排、心理预期、社会舆论进行科学引导。同时,及时将有关政策推送到园区、社区和企业,做好宣传和解读。
河北省2020年扩大消费十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市场规模,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大力实施扩大消费十大专项行动,扩大消费市场规模,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推动消费稳定增长,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传统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新兴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消费环境继续优化提升,消费者信心指数稳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不断增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不低于9%。全省接待海内外游客突破8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万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商品消费提档升级行动,扩大消费市场规模。
1.稳定传统大宗消费。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鼓励省内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销售,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积极发展在线看车、上门试驾、在线订购、在线用车和上门维修保养服务等消费新模式。加快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等家电产品和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更新替代,扩大绿色产品销售规模。引导企业扩大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健康家电等健康类消费品的生产销售。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汽车及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消费的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
2.大力发展网络消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应“宅经济”“宅消费”及在线消费、非接触性服务消费,支持企业扩大网络销售,满足网上购物、网上订餐、无人零售、AR试衣等新消费场景需求。大力培育引进电商平台,推广线上线下、直播电商、社区电商新零售等数字商务发展新模式。加快产业电商发展,全年培育省级以上示范基地50个、示范企业100个、优秀电商品牌100个。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电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促进网络消费的激励政策,全年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实现4500亿元。(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
3.培育发展夜间消费。各市以大型购物中心、知名文化旅游场所、特色文体娱乐中心和热门美食区域为基础,培育推出2—3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指导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等旅游城市,优化夜间消费环境,组织商贸流通、商贸服务和文化旅游企业,举办夜间展览展示、名优商品展销、特色文化演出等活动。鼓励商贸企业和餐饮门店延长营业时间或自然闭店,拓展夜购、夜娱、夜宵等夜间消费服务,培育夜间消费风尚,打造夜经济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
4.提升消费设施水平。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推动大型商贸综合体、现代中央商务区、消费体验馆等消费新载体建设。支持石家庄市民族路申报国家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各市分别启动1—3条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全省重点培育品牌连锁骨干企业100家,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1000家以上。全年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200个,提升基础设施、检测检验设施和卫生设施水平。加快布局港货精品店、免税店等消费新业态,建成进口商品营销中心(商店)30家以上。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打造河北消费类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
5.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以“促消保供、惠民兴商、文旅拉动”为主题,依托“十一”“春节”两个黄金周和众多旅游资源,深入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大型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餐饮企业、旅游景点和文化场所,开展购物、网购、餐饮、旅游、文化等板块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各地结合实际,策划开展各具特色的商品展、休闲旅游季、餐饮美食节等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
(二)实施文旅消费重振提质行动,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1.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达到15个。推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建设,打造崇礼国家冰雪旅游度假区,高标准办好第五届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力争将金山岭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将南湖、响堂山、狼牙山、衡水湖、129师司令部旧址等纳入5A级景区创建序列。组织实施百家重点A级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推出新线路新产品,推出“乐享河北迎春惠”惠民措施和活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出智慧旅游产品,完成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谋划推动100个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市场潜力大的重点文化项目。实施文创品牌提升工程,培育20家非遗文创开发基地,评定20家文化旅游特色商品购物店和15家文化休闲购物街区,力争创排5部文艺精品力作,推出100场精品演出,举办全国民族器乐展演、中国评剧艺术节、全国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以及森林音乐节、张北草原音乐节等演艺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文化和旅游厅)
2.开展试点示范工程。推广石家庄、廊坊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建设一批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重点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组织举办“乐享河北”夜间群众文艺演出,引导景区开发曲艺歌舞、科技灯秀、特色美食、文化体验等项目,支持建设24小时书店,延伸消费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文化和旅游厅)
3.推出消费惠民举措。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国有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对军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门票减免政策。鼓励发放“文化惠民卡”,鼓励景区推行门票折扣优惠措施,激发民众消费热情。支持省内文化场馆引进国内外优秀演出剧目并实行低票价。开展文化惠民“七进”演出,全年组织演出12000场次以上,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4.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总工会)
(三)实施信息消费提速行动,培育市场消费热点。
1.加快信息消费升级。拓展信息消费产品。发展便携式健康检测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发展面向运动、娱乐、社交等需求的智能手表、智能耳环、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可穿戴设备。培育创建消费品个性化定制、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2.拓展信息消费业态。推动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等信息产品,以“互联网+”为依托,促进线上线下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服务、文化娱乐、体育赛事等服务消费融合发展。推动5G在工业、农业、社会治理、教育、交通、医疗健康等领域融合应用。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推动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建设,创建10个左右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加快信息消费扩大升级。(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实施健康消费壮大行动,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1.着力培育健康产业。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在线诊断、远程健康咨询等发展。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大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产业。扩大改善睡眠、改善贫血、抗氧化、抗疲劳、增加免疫等功能型健康保健品。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养老等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2.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启动实施社区医养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内部改扩建等形式在全省打造不低于13家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普惠、便捷、安全的医养结合服务,开拓和挖掘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消费潜力。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分类别、分层次创建不低于30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五)实施养老消费升级行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1.实施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标准,压实责任,新(改)建城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400个,改造提升敬老院50个,培育星级养老机构300个,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民政厅)
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90%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建立和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健全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民政厅)
(六)实施托育市场培育行动,引领家庭消费新方向。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全面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建成一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推动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七)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统筹抓好衡水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确定领跑企业、领跑社区、领跑学校(专业)。开展家政师资素质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家政服务重点企业(基地),扩大家政服务供给规模。完善健全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探索推行家政服务业“红名单”制度,保障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河北省巾帼家政示范基地、河北福嫂等燕赵家政先进典型推选命名活动,努力打造“燕赵家政·河北福嫂”巾帼家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妇联)
(八)实施体育消费激活行动,夯实体育产业基础。有效拉动消费市场,加快场馆建设,年内实现全省各县(市、区)室内滑冰场馆全覆盖,滑雪场馆达到80个,推动冰雪消费快速增长。启动体育(冰雪)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每市打造1—2个体育(冰雪)产业综合体或冰雪(体育)产业小镇,创建2—3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提升产品规模和品质。实施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开展大型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150项(次)以上,建设全民健身场地1700处。制定实施河北省体育场馆免低开放补贴办法,鼓励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吸引体育健身人群。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实施体育消费券补贴政策,降低运动成本,扩大健身人群规模。(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体育局)
(九)实施农村消费振兴行动,促进农村消费升级。补齐农村消费短板,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促进形成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970亿。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培育100家示范企业、200家重点物流配送中心(园区),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行渠道,丰富城乡市场供给。(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实施放心消费创建行动,提高消费维权能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省、市、县分别创建1500个、3500个、5000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省大型商超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到70%以上。开展消费满意度评价,助推放心消费创建,优化消费环境。强化12315平台建设,实现投诉举报全过程信息化办理,转办办结率达到100%。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健全综合维权机制,提升消费维权水平。(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力度,研究解决实施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将扩大消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指导,细化工作安排,实化工作措施,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抓好本领域扩大消费各项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是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本地消费领域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重点行业企业促进消费的主力军作用,建立包联帮扶机制,突出精准发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广泛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三)狠抓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以及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商业消费、体育消费、养老服务消费等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对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及时研判发展动态,精准发现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创新性措施。
(四)做好舆论宣传。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好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加强对扩大消费政策措施、先进做法、典型经验的宣传推介,及时发布消费发展信息,积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增强社会信心、引导消费预期,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